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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12 17:03:22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通用11篇)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通用11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在开展工作前,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篇1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篇2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

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

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 ……此处隐藏10444个字……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任务:

(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设立醒目的防火告示牌,及时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摒弃扫墓烧纸钱、点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陋习,大力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集体共祭、网络祭祀、音像追思等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在墓葬集中区,督促有关部门应设置集中焚烧炉;墓地分散的,应引导祭扫人员自带焚烧桶,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要借助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防患未然,严管火源强化排查。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场暂停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处,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入林不吸烟。要加强对重点林区、坟场集中区和扫墓集中时段的巡查督导,特别是林区道路两侧、农田林缘、林区居民区、旅游区(点)、寺庙、林区电力电信设施周边等,加强设防,确保不留缝隙、不留空白,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各村、场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严防硬守。对于违规用火,要及时予以查处。

(三)严格值守,畅通信息。各村(居)、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警。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核查反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清明期间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本镇报告当日火情。

(四)严阵以待,及时响应。要按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认真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把扑火的组织、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各村、场半专业队伍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林业站报告,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组织动员当地村两委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协助做好火场清理和看守。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场要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抓紧抓好。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于4月15日前上报本镇办公室。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篇11

按照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全盟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关于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情况如下:

一、春防部署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担当

一是我局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月23日,我局召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动员大会,并成立镶黄旗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制定《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截止目前累计召开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3次。

二是要以推进“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特别是应急、公安、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护林员、草管员、执法人员要落实巡护巡查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好。防火期间我局计划开展各类防火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安插防火旗900面。短信平台宣传1万条。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各类防灭火宣传活动4次,在国有林场、鸿格尔乌拉自然保护区、北山墓地及重点路段悬挂防火警示旗700余面,深入长途汽车站、社区、嘎查、学校发放防火各种宣传材料800余份,短信平台宣传4000条,并与嘎查签订20xx年防火责任状60份,与镶黄旗巴音矿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15份。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成员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发动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两级干部,走村入户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避险知识技能、警示教训等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我局积极加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在“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上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对重点防火区域内进行巡查和排查,尤其“清明节”在林地草原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扣紧责任链条,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举措落地,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级林长要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关健部位的火源管控,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升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理和扑救等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

一是制定完善《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并积极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大装备机具配备力度,强化队伍培训。我局计划春防期间开展防火演练2次,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业务培训3次,截止目前已开展防火演练1次,业务培训1次,同时加强值班调度,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是各苏木镇、嘎查要根据当前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密关注气候形势变化,根据本地区火险形势,提前进入战备状态,提前检修、补充防灭火机具,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演练等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旗防灭火指挥部和林业和草原局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扑救过程中要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避免人员伤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坚决落实战备制度,指挥力量保证全时在位,防火电话622-0019保证全时畅通,扑火力量保证随时能动,充分做好应对各类救援任务准备。

二是计划在“清明”“五一”重要敏感时段,在烈士陵园、北山墓地等重点地段开展以防火宣传、设卡检查、携装巡护、火源管控为主要任务的“防火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隐患。

三是严密排查死角盲点。深入到重点苏木镇和林场、矿山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死控严各类火源。严查烧荒、野外生火、烧水、做饭、野炊以及吸烟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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