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制度(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考勤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勤制度1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内容包括:在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点名未到和突发事件处理、重点工作完成等。
2、工作时间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单位规定的在岗时间。
3、干部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单位指定的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1、干部请假一律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2、干部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1)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3)请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视作长假,请长假需本人、家属和单位签订长期请假协议,逐级报批;
(4)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到岗不销假者,按超假对待;
(5)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6)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区级规定执行。
1、机关干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视作在勤。
2、机关干部迟到、早退和开例会点名未到,办公室做好登记,以备查考。
3、机关干部职工无故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4、申请请(休)假者需预先提前一周填写请(休)假审批表;请(休)假类别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看户假、计生手术假、病假、事假等。申请事项按规定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申请病假超过一个月,按照长期病假有关规定逐级报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销假、缩短或延长假期在“备注”栏记录。
5、如遇重点工作、突发事件或节假日确需加班,经主要领导核准后,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6、在本职岗位或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上,因未尽职尽责或故意延迟不办造成一定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经领导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7、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以单位的规定为准。
考勤制度2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干私活、玩手机、网上娱乐、炒股、串岗聊天等。一旦被上级查处通报,罚款1500元,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通报,加倍处罚,给予科室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8.事假天数、旷工天数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并实行年度累计。
9.扣款根据全年累计情况由个人主动到财务科交纳或者从工资中扣除。
考勤制度3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考勤制度4
1、学校实行坐班考勤班制,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班主任提前半小时到校。值日教师提前1小时到校,放学后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
2、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校。
3、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校。事假一学期一般不超过3天。
4、教职工因病请假持就诊医院医疗证明和请假报告办理请假手续。
5、不得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校。
6、教师必须如实填写校日志,值日教师提醒、监督并及时完善校日志。
7、在上班时间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8、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离开办公室到班准备上课,上课铃响应按时上课,不得拖延。上课时教师不得中途离开课堂另做他事。下课铃响后,不得拖堂。
9、早读、写字堂班主任应坐班督促学生读书写字。
考勤制度5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考勤制度6
为加强教师考勤制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模范遵守学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学期满勤教师无迟到、无早退,奖每位教师50.00元。(包含月全勤奖)
2、学校准予教师请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亲自请假,不能捎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7:20之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按时签到,上午8:00点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临时假扣款标准: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旷工每天50.00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扣款2.00元。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退,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陪同上级检查领导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以诊断或住院证明为准。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
4、实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准确,禁止教师找他人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到出现教学空堂或没有到校工作,罚代签教师20.00元,罚被签到教师10.00元,签到完毕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假要求:教师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校长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请假期满,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必须经校长批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职处理。
6、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小时。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20.00元的处罚。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请假的记录工作。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假按规定15天,婚假产假含节假休息时间,男教师不享受产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亲属结婚一律按事假处理,教师丧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老人或直系亲属,否则其它丧事按事假处理,丧事含节假休息日。
9、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1小时,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跟教导处请假,教导处做好记录。
10、教师每月给临时假,累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累计时间做事假处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教师给3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
11、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12、有事要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请假要真是可靠,跟领导说明原因,如若出现以病假充当事假或以请病假从事非正常的个人经济等活动欺骗学校,一经查出所请假的天数按旷职处理,禁止教师影响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处理事务,如若处理须经校长同意。
13、全学年病、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其奖励资金不给本人,全学年无故旷职累计超过2天以上者也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学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上报教育局,由局里处理。
14、学校几位后勤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暂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做好每月的教师统计工作,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长室审核,一份存档。